用罚款治理马路“低头族”,是一个好主意吗?

来源: 南方周末

最近,全国多地兴起对马路“低头族”的治理。以浙江为例,宁波、杭州、温州、台州、嘉兴等城市,都出台条例制止“过马路看手机”,轻则罚款十元二十,重则一百二百——这差不多是行人交通违法最重的一档。福建厦门与河南南阳,也在今年加入行列。

这样的政策,在社交媒体上广受赞扬,不过也需要考虑立负面效果。

走路不要看手机,道理大家都懂,很多人做不到。媒体调查,20%的人有“低头族”的坏习惯。过马路时还看手机,毫无疑问是更坏的习惯,据我生活中观察,交通高峰期时,人潮缓慢涌过斑马线,“低头族”更是占到近一半。在城市的繁华街口,这种场景每天在发生。


【资料图】

走路看手机有种种缺点,行为却不难理解。人的潜意识很清楚:周边环境安全,他可以用余光扫描,而不是盲然无知。多数人有这样的经验,只是少数人养成了习惯。

看似更糟的“过马路看手机”,也没有多荒唐。等红绿灯时,很多人都会百无聊赖刷手机,绿灯亮了内容没看完,刷着手机把马路就过了——特别是人潮汹涌,个人处境安全时,情况更常见。人的感官很灵敏,判断很综合,他们下意识做出一系列举动。

深入理解“过马路看手机”,绝不是倡导,而是指出人世百态都有成因,跟道德水准没关系。

专心走路,仪态端庄,这固然很好,可不是所有人都做得到。“过马路看手机”并不是盲走,行人也有自我管理,只要没有现实恶果和迫切的危险,没有必要诉诸法律和惩罚。

有人说,过马路时看手机,有人会误闯红灯。这是大实话,当他置身危险之中时,实际上已经违法,和看不看手机没有关系。看手机可能降低通行效率,却难以衡量——交通法规禁止斑马线上的嬉戏逗留,对行人“快速通行”的要求非常含糊,因为本身难以判断。

再次重申,这里为“低头族”辩护不是提倡,而是客观指出:这种行为是有不妥,但和很多人类比的“开车打电话”是两回事,没有必要夸大。

早些年随身听流行、手机诞生时,国外也有立法禁止行人戴耳机过马路。那样看起来很危险。后来发现,这样的立法无效,年轻人根本没当一回事。刷手机更是如此,看海外新闻和影视剧也能发现,刷着手机过马路很常见,年轻人尤甚,根本没必要大惊小怪。

这种行为太常见、太普遍,以至于太多人不认为是大问题。这样的现实环境,执法成本必然很高,面临的阻力极大。人潮汹涌的街上,很多年轻人刷着手机过马路,怎么处罚呢?只能是普遍性违法,选择性执法。法律不被尊重,只被倒霉蛋们吐槽抱怨。

各地城市治理“低头族”,规定都是置于“城市文明促进条例”中。与随地吐痰扔垃圾类似,马路低头族也被视为矫正对象。这种法规扩权揽事,将原本属于道德评价和舆论引导的领域,也归入法律范畴,这实在高估了法律的功能。

中国近二十年城市发展,民众素质大幅提高,并非严刑峻法的结果。生活水平上升,道德水准提高,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也在跟进。“过马路看手机”倘若最终消亡,也不可能是靠惩罚完成。媒体宣传、科普引导,乃至交通设施改进,这些手段都比罚款有效。

国内外有研究证明:响亮、短促而密集的绿灯通行提醒,能有效催促行人通过,最大限度减少马路“低头族”。倘若沉迷于“罚款监督”,有关部门视为生财之道,那些科学而人性化的管理方式,就很难得到推广应用。

个别城市管理者迷恋“重典主义”,他们认定惩罚一定有用,重典便于治理。直接后果是:执法者丛生,监督者遍地,民众动辄得咎。这种社会治理模式确实是太过严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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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兴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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